T/JSAS 037.2-2023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第2部分: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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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第2部分:商超
  • 标准号:T/JSAS 037.2-2023
  • 发布日期:2023-05-30
  • 实施日期:2023-05-30
  • 中国标准号:A12/L722
  • 国际标准号:03.080.99
  • 团体名称: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 标准分类:A 农、林、牧、渔业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超的创建内容、创建要求和创建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超的建设
表1 商超创建指标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1 创建参与度 组织领导 机构设置 设立放心消费创建机构,组织领导制度健全,明确内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创建工作有计划、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文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放心消费创建各项工作落实。2  氛围营造 宣传培训 创建氛围浓厚。开展创建工作动员、宣传,并有创建工作培训记录;营业场所有创建宣传标语、提示语等;工作人员对创建工作知晓度达100%。3   公开承诺 主动公示本单位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承诺。4 消费安全度 管理安全 机制健全 建立健全安全预防、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5   应急管理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有完善的自然灾害、火灾、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6  场所安全 环境卫生 营业场所整洁有序、舒适宜人,定期进行通风消毒、卫生清洁。7   安全设施 经营场所及其设施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安全标识设置应清晰、醒目。如有危险或禁入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有物理隔离措施,客流量高峰期有专人看守、专业疏导。8 经营规范度 经营放心 依法经营 自觉亮证亮照经营,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各类证照,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诚信经营 公开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促销广告内容依法、规范,无虚假打折、让利、促销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10    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计量、称重操作规范,计量结果公平准确。11    明码标价,货价相符,无价格欺诈行为,不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主动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发票。12    采购规范,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等。13  质量放心 产品质量 生产、销售的商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14   临期提醒 设置临期货架,放置临近有效期的商品,并有明显临期提示。15   服务质量 工作人员服务热情、文明、规范,遵守岗位规范、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利。有AI智能客服的,应提供便捷、有效客户服务,优化消费者体验感。16    有提供便利服务的自助服务设施。为老人、婴幼儿、残障人士、孕妇等特殊人群提供人性化的设施和服务,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17 消费满意度 服务放心 预售服务 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预先与消费者约定商品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并按约定履约。18    建立预付卡退款制度,消费者对未经使用的预付卡,可凭原始购买凭证全额退款。19   售后服务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践行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有退货处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建立退货台帐。20  维权放心 维权保障 建有维权服务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与硬件设施,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对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及时有效,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按期办结率达到100%。21   处理质量 设有意见箱(簿)等,对投诉问题、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信息全面收集并建立台账,有完整、真实的投诉处理记录。

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门东历史街区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银龙、徐昊玥、刘银、徐光新、田丰、周倩耘、陈永明、吕政伟、韩玉坤、杨济如、张秀晨、杨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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