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58-2022 食品包装用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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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食品包装用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容器
  • 标准号:T/CI 058-2022
  • 发布日期:2022-09-14
  • 实施日期:2022-09-14
  • 中国标准号:A011
  • 国际标准号:55.040
  • 团体名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标准分类:A 农、林、牧、渔业货物的包装和调运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容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聚对苯工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注塑、拉伸,吹塑或其他工艺成型而制成的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不包含容器盖),用于常温下(-50℃~50℃)的食品包装(以下简称“容器”)注:食品为固体、液体或固液混合食物4.1 外观外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外观项目 要求容器体 容器口 容器口端面应平整,凸筋应圆滑无崩缺,溢料毛边不大于0.2mm 容器主体 成型饱满、色泽均匀,无气泡、生料、冷斑、污点及雾状发白、内外壁无明显刮伤痕迹 容器底 站立平稳、进料点不应高出容器底,无顶白现象容器盖 产品表面 成型饱满,结构完整,表面光滑,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 色泽 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 污染 无黑点、锈迹、油污、灰尘、塑料碎屑等外来物,无明显异味4.2 规格4.2.1 容器体4.2.1.1 高度高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高度偏差单位:mm高度(h) 极限偏差h<150 1.2%h150≤h≤220 2.0%hh>220 2.0%h4.2.1.2 垂直度容器体中心线对容器底平面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垂直度单位:mm高度(h) 极限偏差h<150 ≤1.0150≤h≤220 ≤1.5h>220 ≤1.54.2.1.3 容量偏差容量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容量偏差标称容量(V0)规格/mL 单个瓶容量偏差 平均容量偏差V0<500 ±3% ≥0%500≤V0≤1000 ±15mL ≥0mLV0>1000 ±1.5% ≥0%

起草单位

杭州均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周口佳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台州市黄岩恒美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铭三锋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誉飞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毕博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朱平、沈莹、顾雪华、欧剑锋、姜丁华、吕国栋、刘光平、韦世信、谭波、饶浩、覃晓、罗艳、孔佳佳、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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