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2部分:文书格式
- 标准号:DB45/T 2618.2-2022
- 发布日期:2022-12-01
- 实施日期:2022-12-30
- 中国标准号:A12
- 国际标准号:03.160
- 代替标准:
-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技术归口: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道路运输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标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2部分:文书格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文书的分类、基本要求、受理审查阶段使用文书、案件审理阶段使用文书、案件决定阶段使用文书和通用类文书的格式。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时,撰写和制作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林金文、范小辉、农荣飞、曹吉锋、王欢、梁楚彦、覃金钰、唐政、李文金、周玲、林建业、梁源、龚寅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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