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618.1-2022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1部分: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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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1部分:案件办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申请接收、审查、答复、调解、审理、决定、终止、送达公开和履行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

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林金文、范小辉、农荣飞、曹吉锋、王欢、梁源、唐政、李文金、周玲、林建业、卢艺、钟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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