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608-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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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主管部门为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的总体要求、报告编制和编排格式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报告编制,排污单位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开展的自行监测报告编制以及其他类型监(检)测报告编制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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