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CHSP 006-2024 妊娠用药咨询门诊患者随访规范
T/ZCHSP 006-2024
团体标准 推荐性标准T/ZCHSP 006-2024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4-04-26
- 实施于:2024-05-26
- 废止
内容简介
术语和定义章节:给出妊娠用药、用药咨询、用药咨询门诊、随访、妊娠随访5项术语,术语出处:用药咨询定义参考《互联网药学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基本要求章节:明确了妊娠用药咨询门诊患者随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人员要求和设备软件要求。其中人员要求的依据:用药咨询人员要求参考《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9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20号)中的相关人员资质要求。随访对象及模式章节:明确了随访对象及随访模式,随访模式包括面对面随访、电话随访、短信/微信随访、信息化辅助随访四类,并根据工作经验给出了随访操作流程、随访结局等图表。随访流程章节:明确了信息采集和评估、随访计划建立、随访问卷设计、随访时间设置、随访任务执行、妊娠结局跟踪等内容,其中随访时间设置参考了产科妊娠期主要产检节点,并适当延后1周至数周,以利于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并根据工作经验给出了随访操作流程、随访记录表单及出生缺陷种类等附录。质量控制章节:明确了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保障妊娠用药咨询门诊患者随访工作开展,形成工作闭环。
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杭州市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起草人
郑彩虹、姜晓丽、吴凡、裘丹娜、周晓媚、叶晓兰、吴佳莹、沈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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