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56-2023 LED储能道路灯具

T/CI 05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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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LED储能道路灯具
  • 标准号:T/CI 056-2023
  • 发布日期:2023-04-26
  • 实施日期:2023-04-26
  • 中国标准号:K71/C387
  • 国际标准号:29.140.40
  • 团体名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标准分类:K 房地产业电气工程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LED储能道路灯具(简称“灯具”)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道路照明用的LED储能灯具及应用5 技术要求外观灯具表面应光滑,涂层色泽应均匀一致,无流挂、堆积、露底等影响外观的缺陷,灯体内外应无危及安全的尖角和毛刺,紧固件连接应牢固
电源管理5.2.1 充电电压控制在正常工作条件及故障条件下均不应造成对电池或电池组的过压充电
5.2.2 充电电流控制在正常工作条件及故障条件下均不应造成对电池或电池组的过流充电
5.2.3 放电电流控制在正常工作条件及故障条件下均不应造成对电池或电池组的过流放电
5.2.4 充放电温度控制当温度超出60℃的要求时,电池应不能进行充放电
充放电行为停止时,温度值不应超过60℃
电池组保护5.3.1 过压充电保护在过压充电时,充电电流为1C充电电流,充电电压为(n×3.6)V,试验后,电池保护装置应启动保护,且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5.3.2 过流充电保护在过流充电时,充电电流为l.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试验后,电池保护装置应启动保护,且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5.3.3 欠压放电保护在欠压放电时,单个电池最低电压为2.5V,试验后,电池保护装置应启动保护,且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5.3.4 过流放电保护在过流放电时,放电电流为l.5倍的过流放电保护电流,试验后,电池保护装置应启动保护,且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5.3.5 短路保护在短路时,外部短路总电阻为80mΩ±20mΩ,试验后,电池保护装置应启动保护,且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起草单位

杭州萧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欣美成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博上光电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勤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路桥监测中心、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厦门市朗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

叶成林、潘国荣、杨东风、沈葳、郑卫均、张洁、雍志国、廖文想、董林华、马金柱、李林先、周贤富、白鹭明、陈洁琼、何晖晖、袁佳炼、王小龙、周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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