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57-2023 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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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的监测对象、监测系统与在线监测、人工巡查、在线监测系统集成、数据分析与管理、实时预警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适用于尾矿库、排土场、渣场、露天采场边坡、采空区等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维4 总则在金属矿山开采过程中,因为爆破、采掘等工程活动,导致原有的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极易诱发地质灾害
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和破坏
金属矿山的信息化建设是当前的发展趋势,但目前对信息系统的建设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标准,致使很多矿山存在多个信息化系统,且系统间未实现联通,管理难度大
因此,针对矿山信息化建设现状,亟需从金属矿山信息系统建设、金属矿山监测对象、监测系统、人工巡查、数据管理与分析、预警和运行维护几个方面,制定一套金属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程,指导和规范金属矿山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5 基本规定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预警信息系统应具备对各功能模块的管理功能
预警信息系统监控中心设备应具有可靠的防雷和接地保护装置
主机应安装在地面,并可定期自动化备份,且应在矿山调度中心设置显示终端
应配备监测站、传感器等监测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应满足定期巡检运维需要
预警信息系统可长期、稳定运行
预警信息系统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预警信息系统部署完毕或维护和升级之后,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测试、调校,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学院、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地质工程勘察院(青岛地质勘查开发局)、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工商学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

起草人

聂 闻、宋丹青、孔秋平、刘纪峰、杨 勇、王仁刚、胡 枫、许汉华、郑彬彬、杨 珑、骆明华、马 聪、张 强、张会芝、黄剑斌、刘学友、李 刚、况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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