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FPIA 3025-2022 烧烤用木炭
T/CNFPIA 3025-2022
团体标准 推荐性标准T/CNFPIA 3025-2022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2-10-31
- 实施于:2023-12-01
- 废止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烧烤用木炭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烧烤用途的原木炭和机制木炭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烧烤用木炭barbecuewoodcharcoal木材或木质原料经过不完全燃烧或隔绝空气的条件下热解后所得到的固体炭,生产方式符合《人工林木炭清洁生产》团体标准,包括烧烤用原木炭和烧烤用机制木炭
3.2烧烤用原木炭woodcharcoal以天然原木为原料经过不完全燃烧或者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热解得到的固体炭,生产方式符合《人工林木炭清洁生产》团体标准
3.3烧烤用机制木炭mechanismwoodcharcoal以木质碎料或竹质碎料为原料经粉碎、成型后热解获得的固体炭,生产方式符合《人工林木炭清洁生产》团体标准
T/CNFPIA3025—202224分类和标记4.1分类4.1.1按质量等级按质量等级分为优级、一级和合格3个等级
4.1.2按原料按原料分为烧烤用原木炭、烧烤用机制木炭
4.2标记烧烤用原木炭标记为YT-等级(优级/一级/合格),烧烤用机制木炭标记为JT-等级(优级/一级/合格)
5技术要求5.1感官表面无其他附着物,燃烧时无烟、无异味
5.2原料烧烤用木炭的原料不允许下列夹杂物
有机物:所有化石煤及其衍生物、石油、焦炭、沥青、塑料等
无机物:玻璃、矿渣、铁锈、金属碎片、石粉等
5.3粘合剂烧烤用机制木炭用粘合剂本身为无异味、无毒
粘合剂燃烧后所产生的气体与食品接触时,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5.4理化指标相关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中要求
表1烧烤用木炭等级分类指标项目烧烤用木炭优级一级合格烧烤用原木炭烧烤用机制木炭烧烤用原木炭烧烤用机制木炭烧烤用原木炭烧烤用机制木炭全水分(%)≤761091210固定碳(%)≥908585807575灰分(%)≤354657挥发分(%)≤45891212发热量(MJ/kg)≥333232313030pH值≥109.59.59.399T/CNFPIA3025—20223表1烧烤用木炭等级分类指标(续)项目烧烤用木炭优级一级合格烧烤用原木炭烧烤用机制木炭烧烤用原木炭烧烤用机制木炭烧烤用原木炭烧烤用机制木炭硫含量(%)≤0.05小于10mm的颗粒(%)≤10未碳化物合格(按GB/T12496.13—1999的规定进行检测)6试验方法6.1感官将样品置于白纸上,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用目视、鼻嗅的方法观测判定
6.2全水分按GB/T17664中4.1的规定进行
6.3固定碳按GB/T17664中4.2的规定进行
6.4灰分按GB/T17664中4.2.3的规定进行
6.5挥发分按GB/T17664中4.2.4的规定进行
6.6发热量测试样品按GB/T17664制备后,按GB/T213的条件和方法测定发热量
按GB/T213的方法计算干基高位发热量,作为产品的发热量
符号记作Q,单位为MJ/kg,保留2位小数
发热量两次重复性测定的误差不超过0.12MJ/kg
再现性临界差为0.30MJ/kg
6.7pH值取适量烧烤用木炭样放入研钵中研成粉末,后按GB/T12496.7—1999的规定进行
6.8硫含量按照GB/T214的规定进行
6.9小于10mm的颗粒按GB/T17664中4.3的规定进行
6.10未碳化物按GB/T12496.13—1999的规定进行
T/CNFPIA3025—202247检验规则7.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7.1.1组批规则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一致情况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号抽样
7.1.2抽样方法每批取样量不少于2kg
产品包装规格小于1kg,抽取满足抽样数量的最小偶数包装;包装产品规格超过1kg,抽取两个包装
当产品为散装时,按每个批量的质量的3%随机抽取样本,抽样数量不少于2kg
所取样品按缩分法混合均匀后分为两份,所抽取样品用干净的0.08mm以上厚度的取样袋密封,随即贴上标签
标签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及编号、生产单位、型号、批号、等级、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
所采样品一份用于检验,余下一份留样备用
7.2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执行,也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偏差、水分,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出厂
7.2.2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7.2.3判定规则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值不符合本文件表1所列的3个等级烧烤用木炭对应指标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包装包装物可选用纸箱或塑料编织袋,产品包装应牢固、整洁、防潮,同一批产品包装材料、产品类别、净重等应一致
9标志产品标志或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原料、产地等
T/CNFPIA3025—2022510贮存烧烤用木炭应贮存在防雨遮棚或通风库房内,不能接触强氧化剂
为安全起见,新生产的烧烤用木炭需摊放3天后再行包装、堆集、发运
起草单位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中 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唐山赫潼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唐山进海新材料有限 公司、贵州欧瑞欣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昌春木炭专业合作社、四川竹立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 司、辽宁东港市绿林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县炬能机制炭有限公司。
起草人
潘维照、张忠涛、李晓航、乔霄峰、高峰、司继松、王丹灝、马骏、李星、 周亮、潘龙、刘滨、王刚、谷星星、杜昌春、王斌、王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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