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运动健身场所管理规范 第1部分:健身房
- 标准号:T/TAQ 0001-2022
- 发布日期:2022-02-18
- 实施日期:2022-03-01
- 中国标准号:R8921/R892
- 国际标准号:97.220.01
- 团体名称:天津市质量协会
- 标准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6.1场地要求6.1.1健身房应设有接待区、练习区、体测区、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
各区域功能区分清晰
6.1.2练习区应按练习功能分类划分区域,各功能区应布局合理,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功能分布说明
6.1.3健身房主要人行过道宽度应不小于1.2m
两相邻训练位在器材最大张开状态或人员最大活动范围边界,间隔距离不小于0.5米
6.1.4练习区地面应采用环保材料,铺装平坦无破损
6.1.5健身房活动人数不应超过核定人数
6.1.6健身房应有适合的制冷供暖设备和通风排气系统,各区域温度适宜,通风良好
6.1.7健身房光照明亮、柔和,地面水平照度不低于300lx,光源色温在3300K~5300K之间
6.2设备要求6.2.1应配备与开展的练习项目相适应的健身器材和体质测试设备
6.2.2配备的健身器材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6.2.3健身器材应在醒目处贴有器材名称、功能用途、使用方法或图示说明等中文标识
对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器材损坏的,应有警示说明
6.3辅助设施6.3.1健身房应有计算机管理系统、视频播放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和开放的WIFI设备
6.3.2接待区应能提供接待问询、电脑结账等服务
明示服务项目价目、服务规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宾客须知,并设有意见箱
6.3.3健身房应配备安全监控设施
6.3.4健身房应分设男、女更衣室,并配有可锁的衣柜或专用储物柜
更衣室位置合理,应有通风排气设备
6.3.5健身房应分设男、女卫生间,位置合理,应有通风排气设备
天津市体育产业协会、天津市质量协会、天津市长城认证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维柯特(天津)体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李东明、侯英波、戴晓宁、孙艳程、石羽、郭倩雯、石磊、陈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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