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SX 030-2018 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
T/GZSX 0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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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T/GZSX 030-2018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8-06-15
- 实施于:2018-06-25
- 废止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的产区地理范围、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产品规格、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遵义产区生产的大曲酱香型白酒以优质小麦为原料,按传统工艺生产,发酵最高温度可达60℃以上,发酵期40天以上,贮存期三个月以上
曲香浓郁,带有明显的酱香,应符合DB52/T871或酱香大曲生产技术规范的规定
遵义大曲酱香型白酒传统生产工艺流程符合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
生产工艺具有以下特点:季节性生产(端午制曲、重阳下沙),三高一长(高温制曲、高温堆积发酵、高温流酒;基酒贮存期三年以上);两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摊晾加曲、堆积发酵、再入窖发酵、七次取酒,制酒生产周期为一年;精心勾调,包装出厂
酒精度(20℃)/(%vol):高度酒45~56,低度酒32~44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酸酯总量/(mmol/L):高度酒≥48,低度酒≥30固形物/(g/L)≤0.7己酸乙酯/(g/L)≤0.3
起草单位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务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戴奕杰、孙宗奇、郭庆华、田志强、李春宇、李洋、杨波、孟望霓、谭克刚、李天国、高敏、张建、牟崇勇、汤慧荣、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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