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Z 9137-1987 办公机器与商用设备

SJ/Z 9137-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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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SJ/Z 9137-1987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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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名称:办公机器与商用设备
  • 标准号:SJ/Z 9137-1987
  • 发布日期:2010-02-25
  • 实施日期:1988-01-05
  • 中国标准号:Y50
  • 国际标准号:93.060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
  • 主管部门:电子工业部
  • 标准分类:土木工程SJ 电子化工技术管理化工综合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适用于通常在办公室或其它商务机构中使用的设备。1.1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适用于通常在办公室或其它商务机构中使用的设备。包括记录仪、照排机、与记录仪和照排机有关的辅助设备,会计计算机、制表机、复印机、打印机、现金出纳机、钉书机、消磁器,以及电动机传送卡片箱。这些设备按照美国国家电气法规NFPA70用于内部导线系统,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适用于打算固定连于或靠软线连于600V或较低电压供电电路上的电气设备。1.2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电子式数据处理单元或系统,或与本标准分开的有专门标准的任何其它设备。1.3若生产厂指明某设备按照ANSI/NFPA75-1981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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