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42-2006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
SL 342-2006
行业标准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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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SL 342-2006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6-09-09
- 实施于:2006-10-01
- 废止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本标准适用于水蚀、风蚀、滑坡、泥石流、冻融侵蚀和水土保持措施等监测。水土保持监测设施是指用于土壤侵蚀及其防治等监测的设施(设备),在选择设施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时应注意下列原则:1设施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质量与格式应符合SL277-2002的规定。2应采用技术成熟、方法实用、质量可靠的优良设施,同时鼓励应用先进的设施设备。3在选用先进的设施设备时,应进行校验和标定。4按侵蚀类型划分设施设备。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起草人
李智广、刘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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