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06-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HJ/T 306-2006

行业标准 推荐性
收藏 报错

标准HJ/T 306-2006标准状态

  1. 发布于:
  2. 实施于:
  3. 废止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节能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屏幕尺寸在25cm以上,被设计用来接收,译码、播放由卫星、电缆或天线传播的数字或模拟电视信号的,由公共电网供电的彩色电视接收机。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辐射彩色电视机》(HJBZ 33-1999)。本标准规定了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屏幕尺寸在25cm以上。被设计用来接收、译码、播放由卫星、电缆或天线传播的数字或模拟电视信号的,由公共电网供电的彩色电视接收机。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