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9.3-1992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GA 39.3-1992
行业标准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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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GA 39.3-1992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92-05-27
- 实施于:1993-05-01
- 废止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泡沫一干粉联用消防车(简称联用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联用车。本标准规定了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简称联用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联用车。
起草单位
公安部震旦消防设备总厂负责起草,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宝鸡消防器材总厂
起草人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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