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 3063-1999
行业标准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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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SH 3063-1999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99-04-15
- 实施于:1999-09-01
- 废止
内容简介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1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姗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侧报警设计。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燕山石油化工公司仪表厂、深圳安惠实业公司
起草人
王怀义、王毓斌、王子平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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