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125-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1999
行业标准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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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JGJ 125-1999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99-11-24
- 实施于:2000-03-01
- 废止
内容简介
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起草单位
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
起草人
陈慧芳、戚正廷、顾方兆、赵为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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