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Z 45-1985 有色合金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CB/Z 45-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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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CB/Z 45-1985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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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砂型、金属型和压铸、熔模、壳型铝、铜、镁合金铸件的机械加工余量。本标准不包括下列机械加工余量;a.在造型和机械加工方法上有特殊要求的铸件,如螺旋桨等的机械加工余量。b.铸件清理的抛光余量。c.为满足铸造工艺上的要求,如防止挠曲、变形,解决金属的顺序凝固,拔模斜度以及为切割冒口而增加的工艺余量和尺寸偏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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