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6-2014(2017)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6部分:加速度试验
HB 6167.16-2014(2017)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HB 6167.16-2014(2017)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5-19
- 实施于:2014-10-01
- 废止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6部分:加速度试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部分规定了两类稳态加速度试验,并规定了四种加速度严酷等级来模拟民用飞机机载设备使用中可能遇到的缓变加速度环境。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正常飞行过程中受机动过载诱发的加速度环境。紧急着陆情况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这种情况应参考HB6167.5-2014。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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