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2014(2017)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HB 6167.1-2014(2017)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HB 6167.1-2014(2017)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5-19
- 实施于:2014-10-01
- 废止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术语、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环境试验条件允差、试验设备、试验样品的安装、试验箱内空气温度的测量、多单元组成的设备试验、试验顺序、敏感性试验的试验样品配置、设备性能标准及环境试验标识等。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作为考核机载设备在本系列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的功能和性能,但不能用于确定其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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