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9110-2012 航空维修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HB 9110-2012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HB 9110-2012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12-28
- 实施于:2013-06-01
- 废止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航空维修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则本标准为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b)通过对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必须强调,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合同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补充(不是替代)。如在本标准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之间有矛盾,以后者为准。应用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性质导致本标准的任何要求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如果进行删减,应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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