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5-1992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L 45-1992

行业标准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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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SL 45-1992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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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 标准号:SL 45-1992
  • 发布日期:1992-11-10
  • 实施日期:1993-05-01
  • 中国标准号:P56
  • 国际标准号:13.020
  • 代替标准:被SL 45-2006代替
  • 技术归口:
  • 主管部门:水利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定SL 水利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由水利部水文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本规范适用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专业规划和中小流域规划,可适当简化。

起草单位

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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