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3145.12-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第12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标准语言

MH 3145.1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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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标准语言》,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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