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617-2021 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YY/T 06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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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YY/T 0617-202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1-09-06
- 实施于:2022-09-01
- 废止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末梢血样采集容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预期一次性使用、采血量在20μL~1000μL的末梢血样采集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静脉血样采集容器、动脉血样采集器和微量采血吸管。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格瑞纳健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驼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浏阳市三力医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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