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673-2014 摩托车鞍座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6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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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QB/T 4673-2014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7-09
- 实施于:2014-11-01
- 废止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摩托车鞍座用聚氯乙烯人造革》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鞍座用聚氯乙烯人造革(以下简称“人造革”)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以针织布为底基,经压延或涂覆、转移等工艺方法制成的用于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鞍座的人造革。本标准也适用于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鞍座用人造革。
起草单位
昆山阿基里斯人造皮有限公司、上海竞帆鞍座有限公司、福建隆上超纤有限公司、昆山协孚人造皮有限公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亿龙新材有限公司、高明威仕达塑胶有限公司、张家港宏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合成革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建明、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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