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2.9-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9部分:氧气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MH/T 3012.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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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9部分:氧气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MH/T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氧气系统附件及氧气瓶修理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氧气系统附件及氧气瓶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

王荣机、徐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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