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9部分:氧气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 标准号:MH/T 3012.9-2008
- 发布日期:2008-10-20
- 实施日期:2009-02-01
- 中国标准号:V55
- 国际标准号:49.100
- 代替标准:代替MH 3145.79-2001
- 技术归口: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 标准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MH 民用航空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9部分:氧气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MH/T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氧气系统附件及氧气瓶修理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氧气系统附件及氧气瓶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王荣机、徐超群
MH/T 3012.4-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MH/T 3012.5-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5部分: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MH/T 3012.6-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6部分:电器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MH/T 3012.7-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7部分:电瓶充电修理作业场所
MH/T 3012.8-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8部分:高压气瓶修理作业场所
MH/T 3012.10-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10部分:紧急救生设备修理作业场所
MH/T 3012.3-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MH 3145.79-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79部分:氧气附件车间
MH/T 3012.16-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16部分:灭火瓶维修作业场所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