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215.302-2024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2部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

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AC)—Particular requirements—Part 2:Static harmonic meters for active energy

GB/T 17215.302-2024

国家标准 推荐性
收藏 报错

标准GB/T 17215.302-2024标准状态

  1. 发布于:
  2. 实施于:
  3. 废止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2部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
  • 标准号:GB/T 17215.302-2024
  • 发布日期:2024-04-25
  • 实施日期:2024-11-01
  • 中国标准号:N22
  • 国际标准号:17.220.20
  • 代替标准:代替GB/T 17215.302-2013
  • 技术归口: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标准分类: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电学、磁学、电和磁的测量电和磁量值的测量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2部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由TC104(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4SC1(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能测量和控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标准电量值、结构、标识和文件、计量性能、气候、外部影响、计量性能保护及电气要求,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在50 Hz或60 Hz电网中使用的、电压不超过600 V的仪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

起草单位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安特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漳州科能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宇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阴长仪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伟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学、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行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南瑞中天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中南仪表有限公司、浙江松夏仪表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机实业有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鹏智能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杭州万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众和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江苏卡欧万泓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瑞银电子有限公司、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明特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潘峰、 黄建钟、 刘志军、 赵伟、 胡萌、 孙世杰、 李经儒、 沈鑫、 曾仕途、 胡志刚、 张鑫、 曾戈弋、 王文军、 朱国富、 陈贺、 纪伊琳、 王永付、 李波、 杜雨、 费贵淮、 胡英军、 林晓芳、 王政、 招景明、章登清、张乐平、郭闯、王央龙、张旭明、李鹏程、蒋紫松、戴文俊、张宗继、方誉、郑乐江、陈炎、李建炜、杨雨瑶、潘宗亮、章恩友、项超、祝栲、董德祥、孙侃、薛特、

相近标准

GB/T 17215.302-2013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部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
JB/T 10451-2004 多用户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 特殊要求
JB/T 5467.2-2002 机电式交流有功和无功电能表 第2部分:长寿命电能表的特殊要求
GB/T 17215.323-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23部分: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级和3级)
GB/T 17215.321-2021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2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 (A级、B级、C级、D级和E级)
DL/T 830-2002 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
GB/T 17215.831-2017 交流电测量设备 验收检验 第3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的特殊要求(0.2S级、0.5S级、1级和2级)
20231171-T-604 直流电能测量设备 第2部分:间接接入静止式电能表
DB41/T 728-2012 0.1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
GB/T 17215.324-2022 电测量设备(交流) 特殊要求 第24部分:静止式基波分量无功电能表(0.5S级、1S级、1级、2级和3级)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