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760-2024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processing of solid waste in cement kiln

GB/T 30760-2024

国家标准 推荐性
收藏 报错

标准GB/T 30760-2024标准状态

  1. 发布于:
  2. 实施于:
  3. 废止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 标准号:GB/T 30760-2024
  • 发布日期:2024-03-15
  • 实施日期:2024-10-01
  • 中国标准号:Q11
  • 国际标准号:91.100.10
  • 代替标准:代替GB/T 30760-2014
  • 技术归口: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标准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要求、水泥窑生产处置要求、入窑生料和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限值、水泥熟料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检测方法及检测频次、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限值及监测等。本文件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生产工艺过程、产品的控制及管理。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贵港台泥东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科慧生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中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葛洲坝洁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佳谱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艾法史密斯机械(青岛)有限公司、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斯曼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纳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润水泥技术研发(广西)有限公司、蓝天众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天优吉玛环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昂狮环保有限公司、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材邦业(杭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建材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起草人

房晶瑞、 文寨军、 吕克甫、 王焕忠、 刘小东、 徐哲明、 陈彬、 桂吉勇、 练礼财、 郭彦鹏、 屠正瑞、 王义春、 陈贵福、 蔡正、 何东瑜、 高敏、 蒋云川、 申金永、 王雅兰、 魏丽颖、 程占、 张中建、 王加军、 刘德平、 李海波、 陈阁、 杨宏宜、 汪澜、 周明凯、 吴永诚、 胡斌、 高心怡、 邓洋、 袁亦斌、 魏兴彪、 朱显国、 郭君毅、 童来苟、 王肇嘉、万长宝、汪克春、李叶青、李春萍、孙立军、董婧祎、吕梁表、王广东、李湸、包文忠、甘爱均、谢吉优、钟根、泥卫东、颜碧兰、陶从喜、尹宇宏、闵伊侬、赵峰娃、陈光熙、朱延臣、王振生、曹向东、王斌、申前进、刘晨、柳玉强、张春辉、嵇磊、方立敏、左洪川、万宇超、龚益威、张新生、王健、

相近标准

HJ 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GB/T 30760-2014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GB 3048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DB36/T 1295.1-2020 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1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
20220826-T-609 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
JC/T 2591-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20192046-T-609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第4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系统
DB42/T 1673-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评价标准
DB11/T 1560-2018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能源消耗增加值限额
DB42/T 1672-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