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4部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
- 标准号:GB/T 15166.4-2021
- 发布日期:2021-12-31
- 实施日期:2022-07-01
- 中国标准号:K43
- 国际标准号:29.120.50
- 代替标准:代替GB/T 15166.4-2008
- 技术归口: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标准分类:电气工程电工器件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高压交流熔断器 第4部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由TC340(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40SC1(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压熔断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本文件规定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的术语和定义、正常和特殊使用条件、性能要求、型式试验等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符合GB/T 11024.1-2019的高压电容器所配用的外部熔断器。本文件涵盖了用于消除单个电容器单元的内部故障,以允许与此单元相连的电容器组的其余部分继续运行的熔断器(单元熔断器);以及消除整个电容器组的故障并使之与系统隔离的熔断器(线路熔断器)。这些熔断器在符合GB/T 15166.2-2008或GB/T 15166.3的基础上,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本文件不涵盖不需要开断容性电流的[如不会流过容性电流,或是作为其他装置(要开断容性电流)的“后备”使用(开断大的感性电流)]熔断器,它们的要求见GB/T 15166.2-2008或GB/T 15166.3。本文件中,术语“容性电流”和“感性电流”一方面分别用来表示超前和滞后功率因数的试验电流;另一方面分别表示该线路主要含有容性或是感性元件。在并不一定需要特别强调不同含义的场合,本文件中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可用“电容器”一词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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