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897.4-2002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Primary batteries--Part 4:Safety of lithium batteries
GB 8897.4-2002
国家标准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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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GB 8897.4-2002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2-02-22
- 实施于:2003-03-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由60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归口,委托TC176(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原电池中锂电池的检验方法和性能要求,以保证锂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合理的、可以预见的误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起草单位
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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