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66-1996 汽灯纱罩生产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Radiological health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 producing gas mantles
GB 16366-1996
国家标准 强制性
收藏
报错
标准GB 16366-1996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96-05-23
- 实施于:1996-12-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汽灯纱罩生产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汽灯纱罩生产中的放射卫生防护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灯纱罩的生产,其产品销售、贮存、运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等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江苏省卫生防疫站、
起草人
相近标准
WS 180-1999 密封γ放射源容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53-1996 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WS 179-1999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51-1996 医用γ射线远距治疗设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WS 181-1999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GB 16348-2010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WS 457-2014 医学与生物学实验室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
WS/T 190-1999 医用X射线放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WS/T 185-1999 含密封源仪表放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
TB/T 2089-2016 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卫生防护要求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