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706.1-1995 医用电器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1: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GB 9706.1-1995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GB 9706.1-1995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95-12-21
- 实施于:1996-08-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医用电器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 虽然本标准主要涉及安全问题,但它也包括一些与安全有关的可靠运行的要求。 本标准涉及的设备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安全方面的危险未被考虑。 除本标准条文中明确指明外,标准的附录内容不要求强制执行。
起草单位
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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