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706.7-1994 医用电气设备 超声治疗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ultrasonic therapy equipment
GB 9706.7-1994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GB 9706.7-1994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94-09-24
- 实施于:1995-03-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超声治疗设备专用安全要求》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超声治疗设备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由超声波驱动的器械(如外科、齿科用设备)或用聚焦超声波粉碎结块(如肾结石或囊肿等)及超声肿瘤热疗设备。
起草单位
医药管理局医用超声设备检测、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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