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554.4-2008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4部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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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4部分:医院》由北京市水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规定了医院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取水定额及管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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