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7/T 0019-2024 锦州花生生产技术规程
DB2107/T 00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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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2107/T 0019-2024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4-09-10
- 实施于:2024-10-10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锦州花生生产技术规程》由锦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锦州花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锦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的花生。
起草单位
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义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义县植物保护中心)、北镇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北镇市植物保护中心)、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黑山县植物保护中心)、凌海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凌海市植物保护中心)
起草人
刘嘉深、辛闯、关欣、孔英芝、董建新、李书茵、张庆敏、孙翊凯、李风雷、高斌、王忠雪、齐晓宇、车引、石雨、杨娜、牛佳、何明明、朱玉红、吴壮、王华、郝辉、李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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