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663.4-2024 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第4部分:丹参

DB15/T 3663.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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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第4部分:丹参
  • 标准号:DB15/T 3663.4-2024
  • 发布日期:2024-09-06
  • 实施日期:2024-10-06
  • 中国标准号:C23
  • 国际标准号:11.120.10
  • 代替标准:
  •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技术归口:内蒙古自治区蒙药材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标准化技术委员
  • 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农、林、牧、渔业内蒙古自治区医药卫生技术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第4部分:丹参》,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丹参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采收、初加工技术、包装与标签、贮藏、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丹参采收与初加工技术。

起草单位

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中(蒙)药材生态种植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奈曼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

庄得凤、贾俊英、孙德智、杨恒山、郭园、李志军、王文乐、李广德、王凌飞、刘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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