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662-2024 内蒙古东部地区丹参栽培技术规程
DB15/T 366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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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15/T 3662-2024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4-09-06
- 实施于:2024-10-06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内蒙古东部地区丹参栽培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丹参栽培技术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选地整地、种苗选择、移栽定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丹参的栽培。
起草单位
李志军、贾俊英、杨恒山、孙德智、郭园、庄得凤、王文乐、张家桦、王美琦、李广德、沈祥军、刘国安、孙淑英
起草人
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中(蒙)药材生态种植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奈曼旗东明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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