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501-2024 地理标志产品 清水河小香米
DB15/T 15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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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15/T 1501-2024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4-09-06
- 实施于:2024-10-06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清水河小香米》,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清水河小香米的保护范围、环境要求、生产要求、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清水河小香米。
起草单位
内蒙古蒙清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欣洋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三堂、刘俊辰、黄福星、宣贵生、何淑珍、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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