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0/T 1184-2024 罗氏沼虾(高邮大虾)生态养殖技术规程
DB3210/T 118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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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210/T 1184-2024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4-07-09
- 实施于:2024-08-09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罗氏沼虾(高邮大虾)生态养殖技术规程》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罗氏沼虾(高邮大虾)生态养殖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池塘准备、虾苗放养、幼虾培育管理、幼虾出棚、成虾养殖、捕捞、尾水排放、其他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罗氏沼虾池塘养殖。
起草单位
高邮市高邮大虾行业协会、高邮市高邮大虾行业协会龙虬分会、高邮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高邮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扬州市畜牧兽医和水产技术指导站、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吴志强、季茂春、杨泽禹、郑飞、葛爱东、房爱平、赵硕文、侍广强、刘殿春、沈长华、戴大喜、韩珂珂、董小敬、王安然、覃宝利、刘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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