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819.3-202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第3部分: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
DB36/T 1819.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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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6/T 1819.3-2023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3-08-09
- 实施于:2024-02-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规程 第3部分: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由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安全利用区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目标、技术选择原则、单一镉风险安全利用技术选择、镉复合污染区域安全利用技术选择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技术的筛选与应用,铅、汞、铬污染稻田可以参照使用,不适用含砷等其他(类)重金属污染稻田的安全利用。
起草单位
江西省红壤及种质资源研究所、江西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起草人
周利军、林小兵、陈燕、郭乃嘉、张鸿燕、张秋梅、武琳、俞莹、黄欠如、罗军元、万长艳、王国峰、熊文、刘宇新、刘晖、陈国钧、刘春香、杨莉仁、邓贵玲、王惠明、刘艳琴、陈伟明、冷伟芳、陈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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