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649.2-2023 智能制造 第2部分:智能工厂评价体系指南
DB37/T 464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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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7/T 4649.2-2023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3-08-31
- 实施于:2023-09-30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智能制造 第2部分:智能工厂评价体系指南》,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提供了智能工厂评价内容的指导,主要包括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综合判定等。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工厂综合能力自评及社会第三方评价。
起草单位
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科数字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学、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保障中心、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数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链长制服务中心、山东西曼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山科世鑫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鸣乐、贾芳、李刚、李旺、韦伟、孙金洋、董火民、韩德隆、赵光磊、陈亮、邱晨、翟梦然、苏占智、王秉帅、席福存、张立杰、李维东、赵东方、李利平、李敏、卞秀晗、张泽恺、张敬林、冯峰、贺强、冯正乾、刘一鸣、杜晓辉、亓宁、张成、张富纶、文志杰、刘千龙、窦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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