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248-202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技术规程》
DB37/T 52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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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7/T 5248-2023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3-07-03
- 实施于:2023-08-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技术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中除臭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内、外部环境,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等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泥处理过程中除臭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臭工程应贯彻全过程控制理念,结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低碳、卫生健康等政策、方针,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污水处理设施除臭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单位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博恩环境工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泉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逊、姚阔为、焦文海、王磊、慕杨、张元元、刘海峰、徐玮、曹臻、王昊、王冠、杨红红、傅小强、宛良明、徐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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