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334-2023 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规范

DB4403/T 33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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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在医疗机构分类、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工作要求、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考核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本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机构的治未病科、中医科等科室提供的中医治未病服务。

起草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体质与治未病研究院、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人

胡世平、李芳莉、王进东、张国辉、刘冬云、赵曾艳、王济、侯淑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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