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5/T 34-2023 农产品地理标志 高唐栝蒌
DB3715/T 3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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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715/T 34-2023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3-05-08
- 实施于:2023-06-08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农产品地理标志 高唐栝蒌》由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高唐栝蒌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聊城市高唐县范围内种植的栝蒌。
起草单位
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高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唐县人民医院、高唐县农业农村局、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起草人
杜立芝、罗秀英、周桂云、周莉、张旭伟、段金丽、尹丽华、董赞、刘士国、刘长花、魏敏、李振华、范衍青、薛辉、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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