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379-2023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技术规程
DB34/T 437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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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4/T 4379-2023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3-03-01
- 实施于:2023-04-01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技术规程》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权籍调查、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归档等。本文件适用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首次登记。
起草单位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安徽省第四测绘院、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省第三测绘院、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一行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一测绘院、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徽农业大学、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起草人
柏友林、李贤虎、张言旗、万俊、左维、崔冬香、黄韬、刘磊、戴云、唐华、李宝、王侠、张伟、杨友长、张忠民、董斌、程劲虎、沈庆成、荣新志、杨正胜、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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