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702-2023 矿山废弃地植被自然恢复技术规程
DB21/T 37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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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21/T 3702-2023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3-03-30
- 实施于:2023-04-30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矿山废弃地植被自然恢复技术规程》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废弃地自然恢复工作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自然恢复区判定与评估、自然恢复技术措施、监测与管护和成效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废弃矿山生态恢复,闭坑矿山、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的自然恢复判定和修复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辽宁省地矿集团生态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地质学会、自然资源部老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起草人
杨辉、朱筱宇、王文清、刘淼、杨占兴、綦巍、方运霆、侯永莉、刘鸣达、杨丹、宁方舟、赵楠、刘丽颖、黄略、赵丰、吴斌、李超阳、于用博、王超、刘涵宇、王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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