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553-2022 新冠病毒病原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程序规范
DB65/T 45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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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65/T 4553-2022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22-09-29
- 实施于: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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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新冠病毒病原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程序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确立了新冠病毒病原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的术语与定义、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风险监测内容、实验室监测方法、监测样本的处理、实验结果及相关处置的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新冠病毒生物因子操作的实验室主要包括血清学实验室、核酸检测实验室、病毒培养实验室、动物感染实验室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样本暂存间等相关场所进行风险监测的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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