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937-2009 建宁猕猴桃 采收及采收后处理
DB35/T 93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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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DB35/T 937-2009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9-05-26
- 实施于:2009-05-30
- 废止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建宁猕猴桃 采收及采收后处理》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规定了建宁猕猴桃采收、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催熟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建宁猕猴桃采收和采后处理。
起草单位
福建省建宁县猕猴桃试验站、福建省建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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