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
- 标准号:DB12/T 1177-2023
- 发布日期:2023-01-19
- 实施日期:2023-02-19
- 中国标准号:Z01
- 国际标准号:13.03
- 代替标准: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技术归口:天津市商务局
- 主管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废物综合天津市
地方标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由天津市商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设立要求、选址布局要求、建设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经营管理要求、环保安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以下简称回收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讯手持机、电话单机共14类品种中的一种或若干种。其他类废弃产品回收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回收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具有辐射危害等物品的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
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市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王春林、于柏、王冬梅、王岳、邹玉飞、王小丹、王建章、杜新华、杨博凯、刘智雯、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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