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2563-2022 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563-2022

地方标准 强制性
收藏 报错

标准DB33/ 2563-2022标准状态

  1. 发布于:
  2. 实施于:
  3. 废止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化学纤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纤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无机纤维工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